Search This Blog

Wednesday, May 13, 2009

大家都在问“为什么?”

身体出状况,连我自己也不晓得,直到我发觉时,已经很危险了,还要劳驾救护车送院。在医院呆了一整天,人说公务员在政府医院,待遇从优,朋友,若你天真地相信这种说法,那你就傻了!那些吃饱了撑的老护士,你轻轻地问她一点小事情,她就用几乎快把你吞下去的表情,以杀父仇人的语气回应你,之后还要加几句不甘愿的碎碎念。就算我饱读诗书、知书识礼、温柔得体至能忍辱负重、苟且偷生的地步,也忍不住这一幅嘴脸,差一点就要爆粗,幸好我妈还算有教养过我,火气终究按了下去。但此地不宜久留,我宁可冒险提早出院,乐得自在!
当然一出戏里有奸角,就会有英雄出现,那位英雄竟是我一进院就负责诊治我的主诊医生,要不是他帮忙,我现在可能还得承受更大的危险。这位英雄医生竟然还是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呢!酷咧?
把病假送回学校,人家还以为“哟,做么你没事不来上班?”唉,又是一班逼我爆粗的人,我伤在哪里,病在哪里,看得出来,医生就不用写信啦!还吩咐我最好乘病假为学生准备考前练习,这种人的存在,叫人不齿,难道他没母亲吗?十月怀胎,生出一个那么不体谅妈妈的孩子,我真替他母亲老婆女儿难过!
不过,我最终还是熬夜为我那班良心不怎么够的学生准备了一份充实的战前练习。希望有朝一日, 有人会良心发现。

Thursday, May 7, 2009

24 小时

我以为初恋是一种感觉,年轻的岁月里留下的荒谬纪事,那种听起来有点慵懒然而舒适的音乐,它躲在记忆深处,偶尔会被重新温习,那种梦似的回忆,永远最真、最美。 男孩答应了女孩,“嘿,我们来玩个24小时的恋爱吧!” 她说。他说:“选在伦敦最热闹的街,我们恋爱。”于是,那天起,他们开始计算,24小时在他们碰面的街头的第二个冬天里TURN ON。 女孩披上掩不住喜悦的大红外套,配上可爱的七彩颈巾,似乎这样的冬装象征着她精彩浪漫的爱情故事的开端,带着满心期待赴约去。男孩选了NEXT的深褐色外套,很笔挺的,还有一个黑褐白相间的颈巾,像是表示自己开始懂事,学会做一些大人们做的事――约会。 “我想我会迟一些到了,该死的快车开走了,我只能搭接下来那一班多出七、八个站的慢车了。”说这话时,女孩的心已经急得想立刻飞扑到男孩那里。她扁了扁嘴,只能一边听男孩电话另一端的无所谓,无奈地一边等下一班火车到来。“好了,我们在那红色的八角亭子里见喏。”小心翼翼的、男孩交代了女孩见面地点。 女孩轻轻悄悄的走向枯等整整两小时的男孩身后,“哇“一声,男孩稍微震了一下,然后脸上露出腼腆的笑容,心情都写在嘴角。“今天……我们试哪一间餐馆的好菜色了?”女孩带点调皮的怪表情问男孩。“嗯……,生胡椒粒的Sabu-sabu,我们上次试过了,今天吃点不一样的。”男孩半思索地说。他们走过韩式冷面、手卷寿司、烧腊卤味、马来一哥,想不出该吃什么。后来还是走进一间小小的日式食店里,选了一个靠墙的双人座坐下。这就是打开24小时爱情时光机的第一餐,男孩点了一个鱼柳便当,女孩点了个亲子便当,都好普通,单纯得像他们一样。临走前,男孩小器地拿走侍应找回来的几个Pound Coins,只留下几十片小费给人家,女孩瞪了他一眼,他把那几个硬币塞进她手里,她仍弩着嘴。 走在OXFORD STREET,都是琳琅满目的店面,女孩走进那间叫“Sixth”的首饰店,眼里充满无限色彩,最后看上一对精致的蝶影垂式耳坠,这是24小时约会的第一份小礼物。不知不觉地他们拖着手走,冬天里的街,WEEKDAY的街,不会有太多人走,他们显现出耀眼的甜蜜。 累了,想找个CAFE或酒吧什么的坐下,男孩拥着女孩进入了CHARING CROSS街角的一间小酒吧,有一点残旧的,有个高大的人妖,浓妆艳抹的穿着缝满闪烁晶片的浅蓝色长裙,也是有点旧,还有多了几个破洞的黑色鱼网丝袜,用很粗糙的声线唱着旧情歌,还会偶尔挑逗捧场的客人们,蛮受落的。男孩叫了一瓶STELLA ARTOIS,女孩要了一瓶橙汁BARCADI。两人一齐挤坐在暗褐色沙发上,女孩轻闻男孩的香水味,男孩轻吻着她淡淡的发香,甜甜的,有点醉了。 时间静静悄悄地移动,在这种寒冷的季节,夜幕来得特别早,天色暗下来,男孩舍不得女孩,狠狠地把她抱在怀里,“今天不许你走,”赖着没到24小时的理由,在街头狂拥女孩。女孩一千一万个不愿意,也必须向地铁站前进,想留下,可是电话那端不允许,男孩一直跟着女孩走到地铁站的入口处,不死心地用乞怜的眼神望着女孩,女孩把心一横转身背向男孩,脚步却煞在原地,依然闻到淡淡的香水味,很叫人措手不及的,女孩扑向男孩,用手遮著男孩的双眼,轻吻了男孩的嘴,然后毫不回顾地狂奔而去。男孩只是愣在原地,灵魂都给女孩的一瞬间措手不及的吻给带走了,从此想念,24小时的爱情时光机再没有停顿,直到今天,男孩还是爱着那在唐人街街角大喊自己小名的女孩,他还是爱着她,就算,就算她已有了另外一个他。男孩始终没向女孩要回那遗留在她的爱情时光机里的魂,他只默默地留在原地等待。
**给我最心爱的孩子们:浪漫是一种回忆而已,经历时会很快乐,经过后会很失落,但请你们学会放下,像我一样把那个曾经在多年前的浪漫记忆镶起珍藏在记忆里,感激他曾给我的快乐,现在偶尔想起他和过去的自己,我还是觉得无悔于当年那股傻劲,傻得美丽又可爱,人生总算还有值得一提的纪事。记得拿得起,放得下,将来你会更幸福,真的。

我的飞翔梦

走远远,是我年幼时的愿望,我向往流浪,渴望离开家。我迫切地想长大成年,在乡下的孩子很想窥探听起来很精彩的城市生活。一直以来都不怎么遵守规矩的我,在长辈和同辈之间都不讨喜,也可以说是前世没什么修行,人说相由心生,莫非就是我前世干的坏事太多以致长得一副恶相臭脸惹人厌。我以为女大十八变,偏偏这种丑小鸭变天鹅的童话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只有选择逃离这看我不顺眼的乡镇。 好不容易从天真的十二岁等到甜蜜十六岁,再相安无事地来到中学毕业,一直安安份份地,成绩也中规中矩,我沉着地等待一双丰腴的翅膀,带我飞。念中六时我已迫不及待地频频逃学,后来终于选择在家自修,所幸还考个全科及格,虽然总的来说还是一句:“烂”,但至少不至于影响离开家,离开藤鞭的飞翔梦。于是,我申请大学的表格里,没有一个选择是靠近自己家乡的,我狠狠地积极地让自己落入游子的族群里,无他,是叛逆吧,爱自由,也许。 我扎着一双长长的辫子,穿着格子直筒裤来到了那个听说很精彩但其实乌烟瘴气的城市,哦,原来…… 。我好土,可是在这个城市里,我显得特别,并不像在家乡那样,任何动作都被拿来当话题,我不笑,也不会有人说我“拽”。 我在那城市里念书之余,在中西医诊所打打零工,赚点零用钱,也学到了不少。第一个学年,成绩好差,健康也亮红灯,被迫停学修养一年,结果在被人讥笑以后,我重回校园时积极念书了,换了个人似的,但我还是在下课以后,散漫地踩着脚踏车在校园湖边慢速度地发几个棉花梦,再回到住处“六四四”,煮煮饭,洗洗衣,很写意的日子。偶尔地到那乌烟瘴气的城里,坐在南非餐厅楼上,看着如蝼蚁般忙碌的路人与车群,享受悠闲和独处的快乐。 然而,我不怎么留恋这种平静恬适的生活。我依然想飞。于是我等到了大学课程结束,我又急急地到英国大使馆申请旅游工作证,宁愿缺席毕业典礼,签证一到手,我就落跑了,连家人都措手不及。一辈子第一次坐飞机哦,我还是执意扎着一双长长的辫子,飞过云层,跨越自认为梦幻的国度,自由啊,我正扑向你! 十三个小时,我,土妹来到西思罗机场,正值秋末的气候,冷得我直发抖,前往落脚地点的路上,司机开着窗,车上播着六十年代的老洋曲,我望着外面的建筑物,零零落落挂着几片枯叶的树一排排倒退着,我的呼吸也冒着烟,我很乡芭地想:“太像电影里的画面了”。我讲的英语也暂时没人懂,因为我那时讲的是马来英语,那些洋人都是我的老师,我用了三个月左右,每天跟公车司机说同一句话: “Are you going to Hadleigh Church?”,这么一句话,直到他听懂了以后,我才认定,我的英语在这个国度行得通了,很满足。 我在那感觉上没有神佛的国家待了前后两年多,自由浪荡颓废潦倒皆有之,到头来,自由没找到,只是得了个总结:“去走走看看就好,深入了解只会把糖衣看穿,这个城市有太多伪装的快乐,还是家乡最好,家人最真。” 回国后一年,我二十六岁啦,生了个男娃,现在回想这一路走来,虽然崎岖不平,但看着他一天天长大,我只想他快乐健康长大,我慢慢变老,他会渐渐长高,而幸好,他长得不像我,他长得非常讨好,真是谢天谢地。